江南Dr.ICL眼科 - ICL晶体植入术、可植入式隐形眼镜

江南Dr.ICL眼科 - ICL晶体植入术、可植入式隐形眼镜

隐私政策

PRIVACY POLICY

隐私政策

01. 个人信息收集项目及方法

02. 收集及使用目的

03. 保留与销毁

04. 向第三方提供

05. 委托处理

06.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

07. 同意撤回/会员退出

08. 安全措施

09.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
10. 政策变更通知

01. 个人信息收集项目及方法

本医院在注册时仅收集最低限度的必要个人信息。分为必填项和选填项,即使不同意电子邮件订阅等选填项,也不会限制服务使用。

- 医疗信息项目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、病历 - 附加服务项目:姓名、地址、联系方式(电话、手机)、电子邮箱

02. 收集及使用目的

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既定目的。如目的发生变更,需事先征得同意。

- 医疗信息:诊断/治疗服务及包括费用结算/退款在内的行政服务 - 附加服务:医疗信息、学术信息、医院信息指南

03. 保留与销毁

本医院根据医疗法规要求保留信息,保留期满后立即予以销毁。

- 保留期限:病历10年 - 附加服务信息:随患者信息一并销毁或应要求销毁 - 销毁程序:法定保留期满后立即销毁 - 销毁方法:电子文件采用不可恢复的技术方法删除;纸质材料进行粉碎或焚烧处理

04. 向第三方提供

本医院根据《国民健康保险法》向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提交病历,用于保险理赔申报。

05. 委托处理

- 电子病历管理:Doctor CRM - 系统运营/维护:Doctor CRM - 标本检测:新元医学财团

06.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

14岁以下未成年人需征得父母同意。用户或法定代理人可通过网络、电话或书面方式行使其权利,本医院将立即予以处理。

※ 法律规定需保留的信息在保留期间内不得修改或删除。

07. 同意撤回/会员退出

用户可随时通过提交撤回申请或通过书面、电话、传真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来撤回同意。

08. 安全措施

本医院运营防火墙和安全设备。在管理方面,制定了访问权限程序,将信息处理人员控制在最低限度,定期进行安全培训,并定期更新系统用户密码。

09.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
姓名职务部门电话
李东勋院长Dr. ICL眼科医院02-566-1215

10. 政策变更通知

生效日期:2023年10月10日 变更内容将在实施前至少7天通过医院公告栏进行公告。

公告日期:2023年10月10日 生效日期:2023年10月10日